宋圭武:勞動者公平的理論分析及其實現(xiàn)途徑
發(fā)稿時間:2011-08-14 00:00:00 來源:中國改革網(wǎng) 作者:宋圭武
目前,我國勞動者不公平問題越來越突出,如勞動者報酬偏低和收入分配差距過大就是不爭的事實,解決這一問題必須要從理論和實踐兩個方面進行突破。
一、勞動者公平的理論分析
什么是公平?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理想國》里就探討了公平正義問題。柏拉圖強調公平既和諧,正義是個人和國家的美德。被馬克思稱為“古代最博學的思想家”,并被后人稱為“倫理學”之父的亞里士多德認為:“公平就是賦予平等的人以平等的權利,給不平等的人以不平等的權利”,①“人們都承認應該按照各人的價值為之分配的這個原則是合乎絕對正義的”。②“政治權利的分配必須以人們對于構成城邦各要素的貢獻的大小為依據(jù)”。③在我國的儒家思想里,所謂公平,實質是指等級內部的相對公平。一些宗教信仰者認為,公平就是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法國《人權宣言》認為:公平就是人人能夠享有相同的權利。18世紀的德國哲學家康德認為,公平作為一個道德律令是理性為自身設置的一個道德命令,它是理性自由選擇的結果。盧梭認為,人類的不公平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然的或身體上的不公平”,它是基于自然,由年齡、健康、體力以及智慧或心靈的性質不同而產生的;另一種可以稱為精神上的或政治上的不公平,因為它是起因于一種協(xié)議,由于人們的同意而設定的,或者至少是它的存在為大家所認可的。
對于公平,馬克思和恩格斯以歷史唯物主義為基礎給出了解釋。馬克思和恩格斯認為,任何社會的公平都不是抽象的、絕對的和永恒不變的,而是具體的、相對的和歷史的,不同的社會存在著不同的公平觀念。“權力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jīng)濟結構以及經(jīng)濟結構制約的社會文化發(fā)展。”④“公平則始終只是現(xiàn)存經(jīng)濟關系的或者反映其保守的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觀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現(xiàn)。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公平認為奴隸制是公平的;1789年資產者的公平要求廢除封建制度,因為據(jù)說它不公平。在普魯士的容克看來,甚至可憐的行政區(qū)域條例也是永恒公平的破壞。所以,關于永恒公平的觀念不僅因時因地而變,甚至也因人而異。”⑤“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范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xiàn)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⑥
哈耶克認為,社會的公平應是機會均等,而不是權利平等,更不是結果均等。而機會均等又要以自由的存在作為前提,沒有自由就不可能實現(xiàn)機會均等。自由的市場機制是一種機會均等和自由競爭的機制。哈耶克認為,自由競爭的市場制度是公平的制度安排,是實現(xiàn)公民機會均等的制度保證。諾齊克的公平原則基于權利。諾齊克認為,一個人的持有是否正義,要看其是否對其持有之物擁有權利。如果一個人對其持有是有權利、有資格的,那么他的持有就是正義的。大衛(wèi)·米勒認為,公平原則與人類關系模式密切相關。他區(qū)分了三種人類關系模式,即團結的社群、工具性聯(lián)合體以及公民身份。在這三種不同的關系模式中,公平原則分別是按需分配、應得與平等(大衛(wèi)·米勒,2001:27-32)。與之類似,邁克爾·沃爾澤也認為,存在三種不同的公平原則,分別是自由交換、應得和需要,他們適用于不同的領域(邁克爾·沃爾澤,2002:25)。羅賓斯坦區(qū)分了市場公平原則與橫平原則(羅賓斯坦,1988)。他指出,市場過程遵循的是權利原則而非橫平原則。供需關系是市場過程中遵循的支配性關系,在這一過程中,行動者是否具有持有、轉讓、所有等權利是關鍵所在。
羅爾斯認為,人的自然天賦的獲得類似于純粹偶然性的“抓鬮”,任由自然天賦來確定收入和財富的分配,在道德上是“任意的”,亦即人們由天賦而得到的利益是不應得的。根據(jù)正義原則,一個合乎正義的社會體系,應該“使任何人都不會因為他在自然資質的分配中的偶然地位或者社會中的最初地位得益或受損,而不同時給出或收到某些補償?shù)靡?rdquo;。那些天賦較高的人,只有在改善那些天賦上處于不利地位的人的狀況的前提下才有資格享有由自己幸運的天賦得到的好處。由此,為了使所有的人都能獲得一種公平的機會平等,社會應該更多注意那些天賦較低和出生于較不利的社會地位的人們。
羅爾斯提出的作為公平的正義的兩個原則是:第一,平等自由的原則,即每一個人對于最廣泛的基本自由,與其他人相一致的自由都有著相同的權利。第二,社會的和經(jīng)濟的不平等應當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公職和職位向所有人開放,即機會均等的公平原則;二是有利于最小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即差別原則。并且羅爾斯認為,第一優(yōu)先原則平等的自由優(yōu)先,自由只有為了自由的緣故而被限制。第二優(yōu)先原則正義對效率和福利優(yōu)先,其中機會平等原則優(yōu)先于差別原則。也就是第一原則優(yōu)先于第二原則,第二原則中的機會均等原則又優(yōu)先于差別原則。
正義原則如何得到,羅爾斯認為,為了排除使人們陷入爭論的各種偶然因素的影響,有必要假定各方是處在一種無知之幕的背后,即人們不知道各種選擇對象將如何影響他們自己的特殊情況,他們不得不僅僅在一般考慮的基礎上對原則進行評價。也就是在無知之幕的背后,各方均不知道某些特殊事實。例如,沒有人知道他在社會中的地位,沒有人知道自己的天資,沒有人知道自己的善惡觀念,沒有人知道自己的心理特征,等等。在無知之幕下,能使各方一致同意的原則就是前面的正義兩原則。
筆者認為,公平應當體現(xiàn)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三個層面。沒有政治層面的公平,就不會有經(jīng)濟層面的公平;同樣,在文化的深處,若沒有公平的精神,政治層面和經(jīng)濟層面的公平也是跛腳的。所以,公平是一個體系,完整的公平應當體現(xiàn)在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三個層面。
在政治層面,所謂公平,筆者認為,就是主要要符合羅爾斯的兩個正義原則。羅爾斯本人,也主要從政治制度設計層面來考慮公平的正義原則的。在《政治自由主義》一書中,羅爾斯就認為,某種確定的政治制度和社會制度的安排,若更適合實現(xiàn)自由與平等的價值,就必須滿足正義的兩個原則。
在經(jīng)濟層面,筆者認為,所謂公平,主要是經(jīng)濟收益的均衡。如何實現(xiàn)經(jīng)濟收益的分配均衡,關鍵是要搞清收益的最初貢獻來源。從理論上看,人類產生經(jīng)濟收益的最初源泉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來自先天的資源收益,如來自地球上的水、土地、空氣、各種礦產資源以及宇宙中的一切可以為人類利用的資源的收益等;一個方面是后天的勞動收益,后天的勞動收益主要是指經(jīng)過人類勞動而產生的收益,如來自計算器、房屋、歌曲、技術等方面的收益等。至于我們常說的一般財產性收益,則不屬于最初源泉,而應大體屬于先天資源收益和后天勞動收益的一種混合。因為財產是人類在先天資源和后天勞動相結合的過程中形成的,本身是不具有最初性的。任何一種財產性收益,最終都可以溯源歸結為先天資源性收益和后天勞動收益兩部分。
對于來自先天資源的收益和來自后天勞動的收益,其涉及到的收益的公平原則應是不同的。
對于來自先天資源的收益,公平的分配原則應是收益平均分享。為什么應是平均分享原則?這里可以比照羅爾斯“無知的黑幕”的假設,筆者這里做一個“無主的黃金”的假設,假設地球及宇宙中的先天資源就是一塊丟在路上的沒有主人認領的黃金,人類就是過路人。在現(xiàn)實中,若一群過路人遇到了這塊無主黃金,這時,過路人如何分配這塊黃金才更為公平?顯然就是人人平均分配。對于地球和宇宙中的先天資源而言,人類不僅是假設,實質就是過路人,所以,對于這些地球上和宇宙中沒有借助人類的力量而生成的資源的收益,對于每一個來到世間的人而言,公平的分配原則就是大家平均分享收益,這也是為大家所共同接受的一種分配方式。
對于后天因人類勞動而產生的收益,公平的分配原則應是按勞分配。這里我們假設人類撿到了地球及宇宙這塊黃金,這時這群人利用這塊黃金開始了勞動,生產了各種產品,但每個人的勞動付出是不一樣的,在這種情況下,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則就是按照每個人的勞動付出支付報酬,也就是按勞分配。
但問題是,有些人由于遺傳等原因,在勞動能力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不足,但這種不足不能歸結為個人的原因。所以,按勞分配也是有缺陷的。為了彌補先天資源收益平均分配和后天按勞分配的不足,就需要有人道原則做補充,其中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是對這種不足的一種必要補充。
所以,筆者認為,在經(jīng)濟層面,公平的原則主要由三個方面的內容組成:在先天資源收益方面的平均分享原則;在后天勞動收益方面的按勞分配原則;對弱勢群體的人道保障原則。這里在先天資源收益方面的平均原則主要體現(xiàn)了一種起點公平;在后天勞動收益方面的按勞分配原則主要體現(xiàn)了一種過程公平;對弱勢群體的人道原則主要體現(xiàn)了一種結果公平。
在文化層面,筆者認為,所謂公平就是要有公平精神,就在要在人文價值中要體現(xiàn)平等、對他人的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理念,并且要滲透到大多數(shù)公民的意識深處,而客觀現(xiàn)實中存在的官本位觀念就不符合公平精神。
二、勞動者公平的實現(xiàn)途徑
上述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三方面的公平原則,同時也就是社會應體現(xiàn)在勞動者身上的公平原則。但這主要是體現(xiàn)在理論分析方面,在現(xiàn)實中,要實現(xiàn)勞動者在上述三方面的公平原則是很難的。主要存在的阻礙原因有:一是資源是有限的,但人類的欲望是無窮的。在這種情況下,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利益侵蝕就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而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利益的侵蝕主要是通過三種途徑:一種途徑就是赤裸裸的掠奪,如通過戰(zhàn)爭等手段進行掠奪等;一種途徑是通過不公平的制度,如通過不公正的分配制度來進行侵蝕;一種途徑是強勢集團通過營造一種不公平的意識形態(tài)來進行變相掠奪社會財富,如等級觀念就為上級掠奪下級財富提供了意識基礎。二是產權制度的阻礙。假設沒有產權,則人類對先天資源本質上就是共享的。但問題是沒有產權,也可能導致“公有地的悲劇”,所以,產權制度本身也是人類面對有限資源的一種利益博弈均衡。但產權制度也模糊了人類來自先天資源收益與來自后天勞動收益的區(qū)分,這也就導致產生了來自先天資源收益的平均分享原則與按勞分配原則的沖突,從而也就增加了公平實現(xiàn)的客觀難度。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可能造成所有權對勞動收益的過度侵蝕。三是按勞分配中的勞動測量也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問題。如何準確界定勞動量,是實現(xiàn)按勞分配的有效前提,若不能對勞動進行有效測量,實現(xiàn)按勞分配就是一個問題。
雖然在現(xiàn)實中,要真正實現(xiàn)絕對公平很難,但我們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和對策做到相對公平。筆者認為,主要途徑有:
(一)要合理界定產權。產權制度本質上無非只有兩種:公有或私有。從理論上看,個人對自己后天的勞動成果,應當享有完全的所有權,這是天經(jīng)地義的,也是符合公平原則的。但對于先天資源,如前所述,符合公平原則的的產權應當是公有,而不是私有,因為先天資源本質是不屬于任何個人的,而是屬于整個人類大家庭的。但問題是,符合公平原則未必就符合效率原則,沒有效率,公平也是貧窮的。所以,對于先天資源,是公有還是私有,最終取決于公平與效率的權衡。在現(xiàn)實中,公平的產權制度界定原則應當是:個人對自己的勞動成果或收益,應有完全的所有權;而對于先天資源,是公有,還是私有,可根據(jù)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來進行產權界定,并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同時,國家要盡可能限制來自產權的收益,使其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要防止產權對勞動權益的過度侵蝕。
(二)國家要積極通過稅收等手段調節(jié)收入分配。一是要對來自于先天資源的收入征收重稅,如礦產資源稅等,要加大征收力度。因為來自先天資源的收入本身就應屬于全社會平均所有。國家應當控制如石油、電力等行業(yè)的高收入,應當通過稅收手段,使這些行業(yè)的人員得到社會平均收益的水平,而不應是高收益。二是要對來自勞動方面的收入要輕稅或適當收取稅收。這里勞動收入方面的稅收與一般財產性收入方面的稅收相比,國家應提高來自一般財產性收入方面的稅收。因為來自勞動的收入與來自一般財產性的收入本質是有區(qū)別的。國家應保護來自勞動的收入,但對來自一般財產性的收入要進行限制,要適當提高稅收。這里筆者認為,一般財產性收入對具體一個人而言,是先天資源收益和后天勞動收益的一種混合,這主要是因為產權制度本身就具有一種混淆先天資源和后天勞動的性質。一方面,由于一般性財產具有先天資源的性質,所以,我們要對來自一般財產性的收入征收重稅,這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另一方面,由于一般財產性的收入也具有后天勞動的性質,因為有一部分財產本身就是勞動收入的一種積累,所以對來自一般財產性的收入的稅收水平應低于完全來自資源方面的稅收水平,但也要高于來自勞動收入方面的稅收水平。三是對于來自先天資源方面的稅收收入,包括一部分來自一般性財產方面的收入,國家應當將這部分收入主要用于公共事務和社會保障方面,國家在運用這部分資金時,應體現(xiàn)全民平均共享原則。四是對來自于勞動收入方面的稅收,國家應主要將這部分收入主要應用到社會保障方面。因為社會保障的主要對象是勞動能力的欠缺者,如殘疾人等。由于這些人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而是由于各種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了勞動能力的部分喪失或全部喪失,所以,其他人出于人道原則,也應對這些人進行補償。這樣,這些勞動能力欠缺的人就有來自兩方面的收益保障:一部分是來自先天資源稅收方面的轉移支付,包括來自一般性財產收入的部分稅收轉移,當然,這里體現(xiàn)的分配原則主要是平均原則;另一部分是來自其他人勞動收入方面的轉移支付,這部分主要體現(xiàn)的是人道原則,這兩部分共同為弱勢群體提供了社會保障基金。
(三)國家要限制勞動收入差距過大??陀^講,若能準確測量勞動量,合理的分配原則就是按勞分配,但由于測量勞動是一件困難的事,所以,較為妥當?shù)姆椒ㄊ?,一方面,我們要盡可能對勞動量進行準確測度,要按照勞動貢獻進行分配;另一方面,在現(xiàn)實中,為了防止因勞動量測度不準確而產生的一些人為問題,如為了克服一些強勢利益集團的影響等,我們也要限制勞動收入差距過大。筆者認為,合理的勞動收入差距不要超過1--10倍,也就是來自勞動方面的高收入與低收入的比例最高不要超過10倍。目前,我國有些行業(yè)和不同群體,收入差距過大,如有些經(jīng)理年收入過百萬,而有些一般勞動者的收入一年才二三萬,這是非常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公平原則的,國家應當用法律限制這種來自勞動收入方面差距過大的現(xiàn)象。
(四)由于存在復雜勞動和簡單勞動區(qū)分,所以,筆者認為,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一線從事復雜勞動的勞動者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是社會最高的。而社會的一般管理人員,包括公務員、一些后勤人員等,筆者認為其工資水平應當與社會平均水平持平,不應高于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平均水平,但要高于社會從事簡單勞動人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五)建立多元、協(xié)商、公開的政治體制。多元、協(xié)商、公開的政治體制,有助于抑制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利益侵蝕。多元,有助于不同群體的利益能得到有效表達;協(xié)商,有助于科學合理和和平的解決公平問題,而不是動輒依靠暴力;公開,有助于杜絕暗箱操作,有助于調動各方監(jiān)督機制,從而也就有助于實現(xiàn)公平。
(六)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沙掷m(xù)發(fā)展深層次體現(xiàn)了當代人與后代人公平分享先天資源的理念,所以,可持續(xù)發(fā)展本質是符合公平原則的??沙掷m(xù)發(fā)展應當成為人類發(fā)展需要堅持的一個基本原則。
(七)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國家要在盡可能的條件下,要對弱勢群體進行人道主義幫助。一個不人道的社會,本質就是一個不公平的社會。而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就是要使弱勢群體能享受到基本的社會生產和生活資料,主要就是要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yī)、老有所養(yǎng)、住有所居、死有所葬等方面雖然不能享受到較高的水平,但也能享受到一些基本的生產和生活條件,這里面同時也就包含一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問題。
(八)建設良好的有助于實現(xiàn)公平的社會環(huán)境。在國與國之間,要提倡和平,反對戰(zhàn)爭;在人與自然之間,要提倡和諧,反對征服;在人與人之間,要提倡和氣,反對蠻橫不講理。和平、和諧、和氣,這是有助于社會實現(xiàn)公平正義的良好環(huán)境。
(九)建設包涵誠信、理性、敬畏精神的文化。在一個包涵誠信、理性、敬畏精神的文化中,平等是一個內生變量。因為誠信是人與人之間產生平等精神的德性基礎;理性是人與人之間產生平等精神的知識基礎;敬畏是人與人之間產生平等精神的不確定性基礎。所以,有誠信、理性、敬畏精神,平等精神就會得到良好成長。
(十)社會發(fā)展,既要注重物質建設,也要多提倡精神文明建設。由于來自物質方面的資源總體是有限的,而人類的欲望又是無窮的,所以,人類應當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精神建設層面,否則,人類就會陷入物質發(fā)展的異化境地。異化的實質就是自身為自身掘墓,在異化的情況下,人類的發(fā)展就既沒有公平,也沒有效率。
(十一)杜絕一切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收入要盡可能陽光化。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是制造分配不公平的暗流。目前,我國的隱性收入問題和灰色收入問題是十分嚴重的,國家要加大治理的力度。王小魯研究發(fā)現(xiàn),近年來中國灰色收入規(guī)模急劇擴大,增速也很快,2008年中國灰色收入粗略估計為5.4萬億元。與2005年相比,三年內增長了近1倍,遠高于GDP增速。所以,如何規(guī)范隱性收入和灰色收入,是一個十分緊迫和重要的問題。這既影響到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也影響到社會道德的健康性。
(十二)要堅決治理權力壟斷、經(jīng)濟壟斷和學術壟斷所產生的一些尋租行為。分配不公平深層次也是權力的不均衡,而權力主要有政治權力、經(jīng)濟權力和文化權力三種形式。政治權力的不均衡就是政治權力壟斷,實質就是權力集中和特權,這是產生腐敗的基礎;經(jīng)濟權力的不均衡就是經(jīng)濟壟斷,主要導致經(jīng)濟利益不合理集中;文化權力的不均衡就是學術壟斷,主要表現(xiàn)就是一些學術權威和學霸的通吃和學術腐敗。對政治權力壟斷主要要通過推進民主化等來限制;對經(jīng)濟壟斷主要要通過法制手段、稅收手段、經(jīng)濟政策手段等來限制;對學術壟斷主要要通過建立和健全學術權力制衡機制等來治理和規(guī)范。
(十三)對體制內勞動者的工資要加強宏觀計劃管理。各地區(qū)之間要有一個平衡,要減少地區(qū)之間的差距。目前,在我國不同地區(qū)之間,同是國家公務員,或同是專業(yè)技術人員,工資差距也很大,在這方面,國家需要通盤考慮,要加強通過計劃管理的手段進行平衡,要提高落后地區(qū)人員的工資水平。而對體制外勞動者的工資要更多通過法律、稅收等手段進行調節(jié)和管理。
(十四)要提倡適度有序競爭。反對過度無序競爭,要注重競爭的人本性。競爭是手段,人是目的。同時,競爭必須是有序的,這樣競爭就有建設性,而無序競爭就像強盜進入瓷器店,只會體現(xiàn)更大的破壞性。所以,過度無序競爭往往是既不能體現(xiàn)公平,也不能體現(xiàn)效率。
(十五)國家要注重就業(yè)優(yōu)先的發(fā)展戰(zhàn)略。國家要在注重經(jīng)濟增長的同時,要更加注重就業(yè)優(yōu)先的發(fā)展戰(zhàn)略。要大力發(fā)展勞動密集型產業(yè),同時,也要大力發(fā)展休閑產業(yè)。大力發(fā)展勞動密集型產業(yè),主要是為有勞動能力的人提供廣泛就業(yè)的途徑;而大力發(fā)展休閑產業(yè),主要是要為有錢人提供更多花錢的渠道。
(十六)要給勞動者公平的勞動參與權。勞動者不僅要有公平的勞動收益權,而且要有公平的勞動參與權。要完善就業(yè)程序,要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開的就業(yè)制度。
(十七)單位內部要制定更加公平的績效考核體系。在績效考核中,要注意克服領導意見傾向和多數(shù)人意見傾向。領導意見傾向就是注重領導的分配意見,多數(shù)人意見傾向就是注重多數(shù)人的分配意見。但這兩種情況都可能產生一些誤差。如領導意見傾向有可能導致分配法則有利于領導,而多數(shù)人意見傾向有可能導致分配法則有利于多數(shù)人。分配法則有利于領導未必就公平,這要視情況而定。同樣,分配法則有利于多數(shù)人也未必就公平。因為在注重多數(shù)人分配意見的情況下,一個單位的少數(shù)勞動精英或少數(shù)勞動尖子,往往有可能就是利益受損者,這也不符合公平原則。所以,在制定績效考核標準時,公平原則是首要的,同時,符合公平的績效考核體系也就是符合效率原則的,是公平與效率相統(tǒng)一的。
(十八)國家要制定提高勞動者報酬所占比例的中長期計劃。國家在制定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計劃時,要將提高勞動者報酬所占比例的計劃納入其中,要力爭勞動者報酬所占比例在短期(5年)內占到50%以上,在中期(10年)內占到60以上,在長期(20)內占到70以上。筆者認為,對一個國家而言,從現(xiàn)實出發(fā),當勞動者報酬所占比例占到80%以上時,這個國家的收入分配就是比較公平的,也是比較理想的,這個社會也就是較為和諧的社會,勞動者也就得到了基本應得的比例,這個社會也就大體實現(xiàn)了按勞分配,同時,也就更加符合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征。
(十九)要更加注重對貧困人口的扶貧。國家一方面要注重對貧困地區(qū)的扶貧,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對貧困人口的扶貧,這樣更有利于體現(xiàn)公平精神。同時,國家要制定更加嚴密的貧困人口識別制度,要堅決防止一些不好現(xiàn)象的發(fā)生,要杜絕扶貧中的平均主義,要讓真正的貧困人口享受到扶貧的好處。
(二十)不管是初次分配,還是再分配,都要更加注重分配的公平性。要著力在分配的各個環(huán)節(jié)提高勞動者報酬所占比重,要注重分配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統(tǒng)籌與平衡,要注重公平基礎上的高效率。
注釋:
?、佗冖蹃喞锸慷嗟拢骸墩螌W》,商務印書館1965年第一版,北京,第136-137頁,第150頁,第234-235頁。
④⑤⑥《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頁、212頁、4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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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宋圭武:謹防“中等收入陷阱”,《中國發(fā)展觀察》2010年9期。
作者簡介:宋圭武,男,1964年10月25日生,中共黨員,甘肅靖遠人;畢業(yè)于西北師范大學數(shù)學專業(yè)和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經(jīng)濟學專業(yè),經(jīng)濟學雙學位;先后在各類期刊雜志發(fā)表學術文章260多篇,出版專著5本;現(xiàn)為甘肅省委黨校學術委員會委員、經(jīng)濟學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涉及三農問題、經(jīng)濟理論、中國發(fā)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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