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如何治理考試作弊行為
發(fā)稿時間:2015-11-12 00:00:00
考試作為檢驗學習效果和甄別選拔人才的重要手段,古今中外都很受重視。當前,隨著社會競爭的日趨激烈,考試作弊這一問題愈加突出,舞弊之風正在全球蔓延,日益成為全球性的社會怪胎。前不久,美國檢方對15名中國學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美國大學入學考試(SAT)等考試中采用欺詐手段,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
在國外,考試作弊行為不是學術腐敗這么簡單,而是被當作一種嚴重違背誠信道德的行為,甚至被視為欺詐和對本國國家安全的威脅。例如,在講求公平競爭原則的美國人看來,考試中造假等同于剝奪他人平等受教育之權利,是對其核心價值的挑釁。因此,世界各國從不同層面采取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
建立嚴格的信用體系防范考試作弊行為
國外治理考試作弊的重要經驗之一,就是建立嚴格的誠信制度和信用體系。不少國家還建立個人信用制度,將包括考試作弊、借債不還、觸犯法律、乘車逃票、交通肇事等個人信用問題記錄在案,以達到防范和減少考試作弊行為的目的。以德國為例,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有一個信用記錄。這個信用記錄伴隨一生,事關一個人的生存。如果在考試中有作弊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就會被記錄在信用記錄中,將對其今后的求職、就業(yè)、貸款造成極大困難。德國教育部長和國防部長就曾因為論文抄襲風波下臺。
當然,在生硬和冰冷的制度和信用體系之外,各國普遍重視通過宣傳和教育,使考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讓誠信在其心中生根。在美國,學生入學時都被要求手寫并簽署一份“榮譽規(guī)章”,以作為學術誠信的保證,承諾自己的所有考試和書面作業(yè)既沒有剽竊行為,也沒有違反其他的道德規(guī)范。有的學校要求則更為嚴格,學生在每一場考試時都要寫下“我以我的人格保證我沒有在這次考試中違反榮譽規(guī)章”的誓言。每門任課老師在第一堂課中強調得最多的課程要求一般都是誠信問題。
以立法完善配套措施處罰考試作弊行為
如果說實行嚴格的信用體系是從考生的思想根源建立“不敢作弊”“不愿作弊”的內在驅動的話,那么完善配套處罰措施就是從行為角度進行規(guī)范的外部治理措施。具體而言,各國通過制定程度不同的處罰措施,通過立法對考試作弊行為的認定和處罰標準進行詳細規(guī)范,使處罰措施落到實處,發(fā)揮法律規(guī)范的震懾力。
各國法律對考試作弊行為的處罰措施都比較嚴厲,不僅僅會對行為人的學業(yè)生涯產生深遠影響,甚至可能面臨刑罰處罰。在英國,考試作弊可能會被判處徒刑,留學生如果考試作弊還可能被驅逐出境。在韓國,如果學生在考試中被發(fā)現(xiàn)有違法行徑,將有可能被判處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在澳大利亞,如果抓到學生在考場作弊,監(jiān)考老師會向上級匯報,該學生本學期該門專業(yè)課沒有分數,學校將通知其進行重修。如果留學生在考試中作弊,還會取消學生簽證,遣返回國。
在美國,對于考試作弊行為的處罰措施相比更加嚴厲。比如,托??荚囍邪l(fā)生的作弊行為會被認為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會面臨最高5年監(jiān)禁和25萬美元罰款的處罰。如果是替考行為,替考者會面臨一級圖謀欺詐和二級偽造行業(yè)記錄及非法假冒他人指控,如果罪名成立,將面臨最高4年監(jiān)禁的懲罰,而被替考生本人也面臨輕罪指控。開篇提到的15名中國留學生在大學入學考試中因作弊被控合謀、偽造外國護照、郵寄和通信欺詐。欺詐罪在美國可判高至20年監(jiān)禁和25萬美元罰金,偽造外國護照罪最高可判10年監(jiān)禁和25萬美元罰金,合謀罪最高可判5年監(jiān)禁加25萬美元罰金。如果這些留學生被控罪名成立,最高可能面臨幾十年監(jiān)禁和幾十萬美元的罰金。
通過反作弊手段規(guī)范考場管理
考場管理是考試環(huán)節(jié)中最重要的工作,是防范作弊行為的重點環(huán)節(jié)。很多國家為了防范考試作弊,從制度到技術上不斷更新反作弊手段,以規(guī)范考場管理、保障考場秩序。
如美國一些學校命令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并在各個考場專門設置金屬探測器和電波探測儀;為了防范考試作弊行為,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考試不斷更新出題內容,并在全球統(tǒng)一考試時間;美國的MCAT(醫(yī)科大學入學適應性考試)采用了生物體鑒證制度,提前存儲考生的電子指紋,以防止“槍手”替考。
韓國教育部門近年來不斷加大監(jiān)考力度,縮減考場考生人數,增加樓道監(jiān)考老師,且目前還計劃把高考中報考志愿書的照片擴大為護照用照片,并在答卷上留出筆跡確認欄,讓考生親手寫入詩句或格言,在必要時進行筆跡鑒定。在德國,許多大學開始使用計算機進行考試。用于考試的計算機經過特殊處理,既無法上網,也無法識別外來U盤。
尋求更科學、更可靠的人才選拔方法
治理考試作弊行為,最后的措施就是通過適當降低考試在人才選拔中的作用,不以分數定終身,尋求其他更科學、更可靠的人才選拔方法來彌補考試手段的不足,綜合利用多種手段實現(xiàn)教育目的。例如,除考試外,各國還普遍注重使用面試、口試、行為測試等多種考察方式,同時還可參考學生在學校的成長記錄、社會實踐和社會公益活動記錄、體育與文藝活動記錄及綜合實踐活動記錄等其他資料進行評價和選拔。
例如,俄羅斯高中學生畢業(yè)后需要參加其所申請大學的單獨考試,但是,絕大部分考試都是采取面試的方式。同時,他們很注重考生平時的成績和作業(yè),如果平時表現(xiàn)突出的話,可以免考入學。
此外,通過改革考試內容和題型的方式,側重考查學生對知識的掌握和靈活運用的情況也是積極治理考試作弊行為的一種有效手段。在日本,大學生在考試時可以帶詞典、書本、計算器等凡是學生認為用得著的物品進入考場,在考試過程中隨時可以翻書查找公式。但是,考試題都出得非常靈活,查閱書籍肯定找不著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