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立家:縣政公開為民主鋪路
發(fā)稿時間:2011-07-03 00:00:00 來源:學習時報 作者:作者:竹立家
中國目前有7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縣域社會,傳統(tǒng)社會的“縣治則國治”的國家治理經驗仍然具有現實意義,近些年來中國社會出現的一些社會主要矛盾和不穩(wěn)定因素,大多發(fā)生在縣域社會。由于我國現代化進程向縣域社會的發(fā)展,因土地糾紛、房屋拆遷、利益矛盾、官員腐敗、司法不公、決策失誤、官商官黑勾結、民意表達不暢等引起的官民矛盾甚至官民對立現象在一些地方表現得較為突出,這種狀況不但極大地妨礙了縣域經濟社會的發(fā)展,也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正因為如此,2009年3月中紀委、中組部確定在江蘇睢寧等全國三個縣(區(qū))進行“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對規(guī)范縣委權力運行、厘清縣委權力邊界、落實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起到了顯著的作用。目前,縣政公開透明正在全國各省陸續(xù)推進,對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縣委權力公開透明或“縣權公開”,實質是縣政公開透明,是縣委縣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讓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人民民主過程,是對“官大則識高”的傳統(tǒng)思維定勢的顛覆。這就是說,縣政公開不是目的,而是手段??h政公開只是為人民群眾參與決策提供了一種可能性,但這種可能性能不能在現實中得到有效的實現,關鍵還在于縣政公開以后的制度平臺建設上。否則,就可能出現“人走政息”或“走走民主的過場”的狀況。
我認為,縣政公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是人民群眾實現自己民主權利的有效形式,同時,也是提高決策質量,防止權力濫用和權力腐敗的重要方法。要做好縣政公開,前提是必須做好三個制度平臺。
首先,是做好“公開制度平臺”??h政公開最根本的是要公開四項內容,形成關鍵的四項制度保證。一是公共政策制定過程要公開透明,特別是事關經濟發(fā)展、社會管理、民生建設、公共服務等方面改革政策制定,從政策議題的提出,到政策決策過程、政策實施過程、政策執(zhí)行結果等都要公開透明,形成剛性制度。二是選人用人公開透明,近些年來,公務員入門考試制度有效地遏制了公務員入門方面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但在公務員晉升方面我們一直沒有剛性的制度保證,“官選官、大官選小官”的現象普遍存在,導致在選人用人中出現大量的腐敗現象。我認為,我們在選人用人方面一直在做“公推公選”和“公推直選”試驗,取得了很好的經驗,應該在縣政公開過程中逐步制度化,形成剛性制度。三是公共財政與預算公開透明,把預算編制和預算執(zhí)行分開,加快民主預算步伐,縣級財政預算編制要做到“細化”,類、目、項,要具體到項,形成制度。四是要盡快落實領導干部家庭財產申報制度,特別是新任領導干部和重要工作崗位上的公務員,事實證明,要防止“公權私用”、權力腐敗現象蔓延,在推進縣政公開過程中做好領導干部家庭財產公開透明是最有效的手段。
其次,要做好“民主協(xié)商制度平臺”。在縣域社會,村民理事會、鎮(zhèn)黨代會和人代會、縣黨代會和人代會是最重要的制度性“民主協(xié)商”機構,也是憲法意義上的權力機構,縣域發(fā)展的大政方針、基本政策、人事任免等事項,必須切實發(fā)揮這些機構的作用。要做到縣政公開透明,從我國目前的國家管理體制來說,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的實現很重要,黨代會和人代會的作用也很重要,普通黨員和人民群眾通過自己選舉出來的代表表達自己的愿望和要求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內容。當然,要做好黨代會和人代會這一制度性的民主協(xié)商平臺,在縣域社會,近幾年一些地方試點推行的縣級黨代表和人大代表“直選常任”制是個好辦法:一是普通黨員和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在“直選”中能得到充分體現;二是增強了代表對人民負責的責任感,珍惜自己手中的權力;三是代表“常任制”是指專職代表,可以減少代表人數,專職專任,隨時議事、質詢及對權力執(zhí)行部門進行監(jiān)督,這樣才能在實踐中切實發(fā)揮“兩代會”的作用,把社會主義民主從制度上落到實處。目前一些地方在縣政公開過程中,對一些重大事項討論通過“擴大常委會”、邀請一些普通群眾參加議事、網上公開、領導電話號碼公開等方法增加“權力公開透明”度,這些做法都不錯,但制度性、規(guī)范性不夠。我認為,要做好縣政公開,首先要做好“兩代會”這個民主協(xié)商性的制度平臺,形成穩(wěn)定的權力民主運行和監(jiān)督機制。
最后,要做好“監(jiān)督與懲處制度平臺”??h政公開以后,隨著“縣委權力清單”的明確和“縣委權力邊界”的確定,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如果出現“權力使用不當”的行為,誰來監(jiān)督。以往的一些改革經驗和教訓說明,一些機構和個人,常常打著改革的旗號,為機構或個人謀取私利,講民主、談改革,只是走走形式和過場,與老百姓的期望形成巨大反差,效果和影響甚至更壞。不但破壞了組織激勵競爭機制和凝聚力,而且消解了群眾對改革發(fā)展的信心。因此,任何好的改革措施,沒有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監(jiān)督平臺,在實踐中都會大打折扣,形不成有效的執(zhí)行力。在我國目前的權力結構體系中,黨代會和人代會作為授權機構,是對“行政權力執(zhí)行機構”進行有效監(jiān)督的制度性機構,只有切實通過“兩代會”這一制度平臺,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日常監(jiān)督、質詢監(jiān)督、問責監(jiān)督等,才會使行政權力運行規(guī)范化,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才會起作用。另外,懲處環(huán)節(jié)也很重要。政府執(zhí)行力建設,一個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就是建立“獎懲制度”,如果政務公開了,監(jiān)督到位了,沒有相應的“制度性懲處平臺”,久而久之,就可能造成違法違規(guī)不糾現象,制度性的改革也可能變成一紙空文,失去了嚴肅性和權威性。
總之,縣政公開透明改革,是一項重要的“改革頂層設計”。做好了,我國縣域經濟社會的發(fā)展就會步入一個良性運行的軌道,人民群眾的幸福和尊嚴就會實現,縣域社會的公平正義、穩(wěn)定和諧就有了保證。因此,做好縣政公開透明的“制度性平臺”,通過民主實現民生發(fā)展,就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